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5月15日报道的“高价
收购合作方股权
闽东电力 陡现资产迷局”,其中对本公司收购
福建大创集团万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万顺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及屏南上培
电站技改等事项提出了质疑,为此,公司董事会就收购万顺公司100%股权的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对,现对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本公司上市时,下属屏南发电分公司只拥有屏南上培水电站1-6#机组完整产权,装机容量0.56万千瓦;7#机组产权归属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装机容量0.7万千瓦。2002年6月,该7#机组经屏南县政府公开挂牌拍卖转让给屏南大创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而后受让的股东以该机组作为实物资产成立万顺公司管理7#机组,后由于上游金造桥水电厂的投产,位处下游的屏南水电站也就具备了技改的基本条件,为充分挖掘电站的潜力,本公司与万顺公司签署了《联合开发合同》,共同对上培电站进行技改。
本公司对拥有的1-6#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资产(包括房产),万顺公司对其拥有的7#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资产(包括房产)一同委托厦门
天健华天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天健华证中洲(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经评估后,我公司所拥有的上培电站资产(包括房产)比万顺公司所拥有的上培电站资产(包括房产)低1800万,我公司补足差额后双方以50%:50%联合开发上培电站。经过三年建设,建成目前屏南上培电站1#、2#技改机组,同时保留7#机组,双方对上述资产各拥有50%产权,技改电站建成后双方同意对已停止生产的1-6#发
电机组及部份附属设施进行报废,而地面厂房等
建筑设施并未予以报废。
该电站建成后,本公司和万顺公司各占50%权属,电费分别结算,财务独立核算,同时万顺公司以每年103.6万元的运行费用委托本公司运行管理。
二、本公司收购万顺公司,一是符合公司回归主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二是项目指标优良,其拥有的水电资产年发电量8820万千瓦时,总资产价格22997万元,扣除输出
线路收购款947万元后平均度电成本2.5元/千瓦时,低于目前宁德市水电平均造价2.8元/千瓦时的水平,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7.93%,高于行业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7%;三是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进行
审计、调查、评估并提供决策参考;四是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三、万顺公司股东经律师尽职调查,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均无关联关系,不影响本次收购定价的公允性。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同时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
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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