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
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08-02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简称变更及恢复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
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简称“深宝安A”是1991年上市之初所确定的,并一直沿用至今。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本公司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各地,成为一家全国性的大型企业集团。因此,该简称目前已不能准确体现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过公司董事局讨论决定,将公司的证券简称由“深宝安A”变更为“中国宝安”。
本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5月16日恢复交易。从2008年5月1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S深宝安A”变更为“中国宝安”,公司证券代码“000009”不变。
2008年5月16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
指数计算。2008年5月19日开始,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特此公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二○○八年五月十六日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08-0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8年3月17日获得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5月14日刊登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8年5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79,083,192 39.5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92,794,845 28.19% (一)发起人股 106,950,189 11.15%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2,571,540 28.16% (二)定向法人股 272,133,003 28.38% (四)高管股份 223,305 0.0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79,726,850 60.4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46,015,183 71.81% 其中:高管股份 173,478 0.02% (一)人民币普通股 746,015,183 71.81% 人民币普通股 579,553,372 60.44% 三、股份总数 958,810,042 100.00% 三、股份总数 1,038,810,028 100.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958,810,042股增加至1,038,810,028股,公司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应减少。以2007年为例,本公司净利润为230,388,925.41元,净资产为1,709,734,667.99元,按总股本958,810,042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每股净资产为1.78元;若按总股本1,038,810,028股计算,则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每股净资产为1.65元。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占股改后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5% G+12个月后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深宝安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其他定向法人股股东 单一持股低于5% G+12个月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未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不得上市交易。
注:G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之首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标签:法人股 股权分置 交易所 每股收益 人民币 深圳 证券交易所 指数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