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与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贰亿元
人民币,用于该公司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壹年,自2008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14日。年
利率为12%。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3,800万元。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6日
标签:房地产 利率 人民币 浙江 中大 中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