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508号),收购人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国际”)于2008年4月14日公告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履行向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建材”)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即在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5月13日的有效期间内,要约收购南方建材的股票。
要约收购有效期间现已结束,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此次浙江物产国际收购南方建材,目的是以后者作为其中西部
市场的依托点、供应链管理的切入点及未来的
资本市场平台。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是履行因浙江物产国际协议收购南方建材50.50%的股份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南方建材上市地位为目的。
2、要约收购对象:南方建材全体流通股股东 3、要约收购价格 4、要约收购股份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要约收购期限: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5月13日。
6、要约收购编码: 990011。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浙江物产国际于2008年4月14日在《
证券时报》、
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08年4月14日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南方建材董事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3、浙江物产国际分别于2008年4月16日、4月23日、5月5日、5月9日在《证券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四次公告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08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预受要约的特别提示公告》。
4、浙江物产国际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www.szse.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08年5月1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统计,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为0股,南方建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江物产国际发出的收购要约。至此, 浙江物产国际已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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