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08]013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4,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2,800万股的64.97%。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彬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3)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4)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5)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6)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7)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了苏仲武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3、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结果为:

  董事:

  (1)王建彬: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陈景德: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3)李洪生: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4)王刚: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5)道明照: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6)熊华: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7)叶见青: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8)贺红岗: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所有董事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

  (1)肖微: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冼国明: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3)邵瑞庆: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4)马鸿翔: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5)方齐云:同意的34,3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肖微任期一年,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08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D072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崔军、陈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星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星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会议提案:《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08]014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5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会议室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独立董事冼国明因公务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邵瑞庆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逐项审议表决,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建彬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景德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邵瑞庆(主任) 贺红岗 肖微 马鸿翔 方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