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08-024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7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袁进光先生由于出差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支持一致电工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经一致电工申请,公司拟为一致电工向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三灶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以银行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3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08-025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袁进光先生由于出差未参与表决。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电工”)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三灶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以银行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三灶镇琴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诸建中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1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漆包线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329.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13.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0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926.7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57.27万元。截止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984.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35.0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金额为750万元人民币,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致电工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3%。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保荐人《对蓉胜超微对外担保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3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保荐机构工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胜超微”或“公司”)的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蓉胜超微拟为其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下称“一致电工”)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担保内容

  为支持一致电工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经一致电工申请,蓉胜超微拟为一致电工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三灶支行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以银行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保荐意见

  1、截至目前,蓉胜超微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75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3%。

  截至目前,蓉胜超微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2、蓉胜超微已于2008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蓉胜超微《公司章程》的规定。

  3、蓉胜超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一致电工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蓉胜超微拟进行的上述担保行为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为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黎祥  帅 晖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2日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2008年5月7日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2、公司拟提供的本次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7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 黄崇祺   谭劲松   吴友明

  2008年5月12日
标签:保荐代表人 北京 广东 会计 机构 交易所 农业 农业银行 人民币 上市公司 深圳 审计 天健 销售 证监会 中国 中小企业板 
品种:(002141)蓉胜超微 (395003)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