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6日

  ●除息日:2008年5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3日

  一、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7485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427,200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0.05元。

  5、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6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64827176

  联系传真:021-64827177

  联系地址: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

  邮政编码:20023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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