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得润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列明的激励对象的资格。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该计划中列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情况,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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